认真履行职责 狠抓工作落实
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中国共产党德保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德保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作的工作报告
中共德保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何芝健
(2011年7月25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中共德保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县纪委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按照党的十七大和中央、自治区、市纪委的要求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德保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突出主题教育,廉政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显现
坚持以“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以理论教育为主线,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每年向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赠送廉政日志本,重大节日前向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先后开展评选争当“廉内助”、举办“廉政文艺晚会”、建立廉政墙报、制作廉政广告、公开廉政承诺、举办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试等专题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每月观看一场警示教育片、到自治区警示教育基地钦州监狱聆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一次专题警示教育、到县人民法院旁听一场职务犯罪法庭审判、递交一份廉政保证书等教育活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进一步营造了清廉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认真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
深入开展以“弘扬百色起义精神,切实做到执政为民”为主题的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并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考试。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签订责任状,把责任分解,采取半年和年终考评的方式,加强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县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对321名拟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出廉政鉴定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取消2个集体和7名干部评先评优资格;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纪律,先后派出干部13人次,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指导,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对12个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开展“小金库”清理,查处私设“小金库”2个,已撤销公款私存账户1个,累计上缴财政13.5万元;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查处赌博案件7件;查处了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务车造成事故或公车丢失的案件3起,切实纠正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问题。
(三)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
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办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五年来,全县共立案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70件,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10人,给予党纪处分64人,其中开除党籍22人,给予政纪处分22人,开除公职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3万元。对37名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16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严格按照“二十四”字要求,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52件次,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认真核查了一批举报失实的信访件,为15名干部澄清了问题。切实加强查办案件的教育治本功能,组织县直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县人民法院旁听县国土局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审理情况,达到了以案释纪警示教育作用。
(四)加强执法效能监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打好执法监察四大战役。五年来,参与土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15次,对3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打好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保卫战;重点对4批32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抗旱救灾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扩大内需项目和资金落实到位,打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攻坚战;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工作,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28起,打好安全生产防御战;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力度,督促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企业4个,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持久战。
二是加强效能监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抓好县政务中心建设,做到“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通过对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经济管理职能的45个县直单位开展“千人评议”机关干部作风活动,对18个公共服务行业进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并及时反馈评议结果,被评单位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部门形象明显改观,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深入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教育部门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纠正教育收费问题3个,查办教育乱收费案件2件,深入推进“安教工程”;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查处各类医药违法违规案件2起,取缔无证行医2家,深入推进“安康工程”;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粮食补贴、农机具购置、农资综合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家电下乡”等资金兑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挤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起,确保强农惠农政策不打折扣,深入推进“安农工程”; 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制度,开展了抗旱物资和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生森林火灾次数较多的3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深入推进“安心工程”;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新农合基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了基金安全,深入推进“安保工程”。
(六)实施“维权护农促廉”工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
全面推行乡(镇)、村、屯事务和党务公开制度,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挂牌公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认真维护农村集体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农村搭建工作新平台,利用“农事村办”、“农情乡解”新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同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设立廉政文化室、规范政务公开环节等,营造廉洁从政、公开透明的行政氛围。
(七)严格教育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业务能力培训,五年来,县纪委自办培训班5期,并先后选送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央、自治区、市举办的培训班接受培训;注重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参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等活动;注重干部培养使用,全县共有18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或重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受到自治区级表彰2次,市级表彰3次,县级表彰7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自治区级表彰3人,市级表彰6人,县级表彰5人。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改进硬件设施,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增加人员编制,增设综合室、纠风室,内设机构不断健全。在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方面,在已有20个县直部门设立纪检组的基础上,增加在县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安监局等部门设立纪检组,各配备纪检组长1名。与此同时,逐步改善乡(镇)纪委办公办案设配,给全县每一个乡(镇)纪委都配发了一台电脑和一套档案柜。
过去五年,是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继往开来的五年,也是各领域改革创新的五年,更是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五年。实践证明,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明显的成效,主要取决于严格遵循五个“必须坚持”:
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反腐倡廉摆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加以把握,时刻与党委、政府思路同心、目标同向、措施同步,做全面发展的有力促进者和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积极营造者。把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寓于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之中,坚决查处干扰经济发展的行为,为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始终坚持预防与惩治、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并重,在严厉惩处少数腐败分子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起,加强监督,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全面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五是必须坚持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战斗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局领导班子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健全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交流和培养使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县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的建设得到加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表现出高度的政治觉悟、严明的组织纪律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担当起反腐倡廉重任。
在看到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的矛盾、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矛盾、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提高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的矛盾,面临的形势比以往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全县反腐倡廉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不够;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单位部门仍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思想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侈浪费问题仍然存在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德保的重要时期。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顺利实施县“十二五”规划、实现德保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实现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要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严明纪律、促进发展,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县委的权威,做到切实维护、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政令畅通。一是要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耕地林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以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打好执法监察“四大战役”。二是要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要提前介入,进行事前、事中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销号,着力解决落实任务不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项目建设进展慢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评估机制、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
(二)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今后五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以惩治腐败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突出办案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以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和贪赃枉法等案件。
二是创新办案方式方法。着力推进异地交叉办案、上下联动办案,深化联组办案工作。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坚持用群众观点统揽信访举报工作,强力推进基层信访载体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办案程序合法、实体合法、行为合法。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三)围绕完善制度、改革创新,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自觉地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贯彻实施之中。
一是要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前,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勤政廉政典型宣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六进”活动,努力营造勤政廉洁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健全和完善规范招投标行为、信访监督、惩防体系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加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力度,重点围绕《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三是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大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
四是要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进一步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裁量权行使、执收执罚、涉企检查等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完善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实行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程,推进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
(四)围绕科学问责、强化监督,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科学分解责任,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责任意识。
一是加大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注意把握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狠刹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歪风,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构成违纪的,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深入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标准、健全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加大对用公款变相旅游活动的查处力度。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认真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问题。
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党内监督制度。稳步推进乡科级党政正职述职述廉工作,加强对“三重一大”为重点的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五)围绕以人为本、维护民利,切实抓好纠风惠民工作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围绕服务民生、保障民生,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对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与民争利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纠风“五大民生工程”。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委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
二是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严肃查处在具体工作中违规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的行为。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农村事务公开和透明。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
(六)围绕践行宗旨、凝心聚力,切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要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定期下访制等制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背群众路线、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适应新形势下联系群众工作的新要求,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扎实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强化对党政机关权力运行过程和公务人员履行职责、执行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继续开展“千人评议”机关干部作风和服务行业民主评议活动。
(七)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2009]9号、10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干部队伍、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水平。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轮岗力度,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切实加强县纪委常委会班子建设,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领导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反腐倡廉,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依靠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实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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