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先进,表彰典型,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经对全区列入评比范围的88个县(市、区)2007年度经济发展状况进行测算排位、考核附加指标、综合评定和公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阳朔县、东兴市、临桂县、大新县、鹿寨县、柳江县、南丹县、凭祥市、防城港市防城区、兴安县“2007年度广西经济发展十佳县(市、区)”荣誉称号。
二、授予都安瑶族自治县、天等县、贵港市覃塘区、永福县、靖西县、巴马瑶族自治县、河池市金城江区、桂平市、藤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平南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贵港市港南区、钟山县、隆安县、灵山县、合浦县、钦州市钦北区、田阳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融安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钦州市钦南区、柳城县、灌阳县、凌云县、荔浦县、天峨县、岑溪市、东兰县等32个县(市、区)“2007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进步奖”荣誉称号。
三、授予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纪委、自治区人防办、建设银行广西分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国税局、南宁海关、自治区金融办等10个单位“2007年度扶持县域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四、授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交通银行南宁分行、广西银监局、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粮食局、农发行广西分行、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广电局、广西物资集团、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自治区边海防办、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烟草局、光大银行南宁分行、柳钢集团公司、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党委政研室、自治区建设厅、广西科学院、自治区经委等32个单位“2007年度扶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县(市、区)和区直、中直驻邕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和区直、中直驻邕单位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区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新机遇,采取新举措,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5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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