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0〕1194号)有关精神,5月10日,自治区发改委下达了融水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项目投资计划,《关于下达融水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1〕561号,以下简称《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12430.6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2000万元,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广西水利电业集团公司等资金10430.64万元。计划完成50户以上村屯新增7006户电改、灶改工程;完成30—50户320个村屯12019户电改、灶改及消防简易露天水池建设(含消防器材购置)工程;完成87栋670间村屯完小校舍电改工程;新建屯级路34条178.9公里,桥梁11座379米,维修屯级路205条1115.5公里;配合实施改建四级砂石路4条31.2公里;配合完成710个30户以上村屯到户电网改造;配合完成安太乡培科屯火灾预警报警系统信息化试点。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明确2011年融水县根治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建设任务,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动员群众,用大会战方式,进一步完善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火灾防控防治机制,有效根治重大火灾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较大火灾。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程序,精心组织施工,抓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在2011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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