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日,自治区水利厅在南宁市组织召开《大唐隆安生物质气化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评审会。
大唐隆安生物质气化发电项目位于南宁市隆安县华侨管理区内,距隆安县城22.8km,距南宁市城区37km,项目在右江浪湾华侨农场河段左岸取用右江水,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7°53′09″,北纬23°02′54″。本项目主要利用木薯和玉米秸秆等生物质燃料进行发电,属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会议听取了业主单位和《报告书》编制单位的介绍。与会专家和代表对《报告书》进行了评审,一致认为该《报告书》论证内容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Z322-2005)要求,采用资料较为翔实,方法可行,结论基本可信,《报告书》经补充修改完善后可作为项目取水许可的技术依据。
会议特邀五位专家以及南宁市水利局、隆安县水利局、隆安华侨管理区委员会,业主单位大唐南宁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及《报告书》编制单位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等单位代表共19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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