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席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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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机体的血液,血液循环不畅经济就会形成血栓。近年来,广西的金融改革取得明显进展,金融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与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比,广西金融业整体实力仍然不强。广西追赶跨越、实现“两个建成”目标需要金融业的强力支持,而金融业的大发展呼唤全面深化金融改革。金融改革已被列为我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着力点和突破口。如何取得突破,是必须研究的重大课题。

  1 全面深化我区金融改革有着良好机遇

  机遇是发展的“加速器”。当前,广西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正面临三大机遇。一是国家深化改革的大背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金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进行全面部署,提出国家将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和“制度红利”,进一步激发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这将为广西经济和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广阔空间。二是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并宣布启动试验区建设。试验区包括南宁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和崇左市,区域面积9.6119万平方公里。按照“率先发展、做大总量、调优结构、提升能力”的要求,试验区将充分发挥面向东盟的优势,给广西金融在东盟、东亚、南亚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发展带来无限商机,促进广西与这些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开放合作,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并进发展战略。三是广西壮族自治人民政府提出《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括十个方面的具体工作,涉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金融组织体系建设、资本市场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发展、农村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贸易投资便利化、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建设、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和跨境金融合作与交流,为广西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提供更明确的思路和目标,为贯彻落实金融改革具体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

  2 全面深化我区金融改革的现实基础和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我区的金融改革推进了金融业的迅速发展,金融业的迅速发展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提供了良好基础。一是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从1978年改革至2013年底,广西银行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960倍和303倍。二是金融机构体系逐渐完善合理。机构性质包括国有和国家控股金融机构、中小股份制金融机构、合作金融组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金融机构等,业务覆盖存贷、汇兑、证券投资、保险保障、风险评估和担保等现代金融体系所应具备的重要功能,已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三是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建立和完善“一行三局”的监管体系,增强了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能力。四是金融环境不断改善。

  必须看到,广西金融发展与发达地区相比、与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业务规模相对全国水平依然偏小。2013年广西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余额占全国总量都不到2%。截至2013年末,广西区内仅有上市公司30家,仅占全国上市公司总数的1.2%,与广西经济总量在国内所占的地位和比例相差悬殊,说明广西金融业规模依然偏小。二是金融基础设施仍较薄弱。金融基础设施发展滞后,难以适应城市尤其是“三农”的金融需求。三是金融结构不合理。一方面表现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构不合理;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发展不合理,银行业规模一枝独大,证券业和保险业规模太小。四是金融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从金融产品供给来看,金融机构在产品设计上缺乏自身特点和区域特色,金融产品差异性小,同业恶性竞争比较激烈,使金融机构缺乏内生发展动力,从而潜伏一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五是金融监管能力和效率需要提高。当前广西金融监管主要以金融机构审批和合规性监管为主,存在重审批、轻管理,重传统金融业务轻创新业务的现象。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必须着眼于解决上述问题,创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

  3 全面深化我区金融改革应在五方面出招发力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有限政府”加“有效市场”。在金融改革过程中,政府要明确参与金融改革的界限,减少对金融市场微观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尽量放松金融垄断和管理,简化民营资本进入市场的审批,扶助广西中小微企业发展,为金融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发展多元金融组织,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和北部湾银行等地方银行,加快金融控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尽力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适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合作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在银监会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的契机下,大力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北部湾经济区可以利用北部湾和中国-东盟概念,选拔优质民营企业投资民营银行,实现有效金融竞争。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商品期货市场,规范发展林权、碳汇权和文化产品等要素交易市场,支持广西企业境外融资。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吸引东盟国家到广西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形成多元化的金融格局。

  三是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满足各层次金融需求。积极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加强与东盟国家人民币投融资合作,开展境内外联动人民币产品创新,扩大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的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规模。鼓励商业银行完善和创新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贷款审批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利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契机,加快航运金融产品创新。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涉农服务方式,开展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广西现代农业发展。

  四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服务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广西深化金融改革的重点。要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夯实金融法制环境建设,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现象,严格处罚逃废债行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安全。快速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公司融资和股权交易提供金融服务。健全和完善中介机构体系,逐步优化金融发展环境。

  五是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处理好加快金融改革与金融风险防范关系,严格金融风险防范和管控。把握好进度和节奏,使金融改革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市场发展程度以及政府监管能力相匹配。完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充分发挥市场化风险约束机制的作用,提升监管意识规范监管标准,落实监控指标体系,把民间融资活动纳入总体监管框架。

  (作者为广西财经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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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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