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2日 来源:商洛日报 作者: 李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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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为全市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宣传,带头贯彻执行,主动服务发展,为幸福商洛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守土有责,抓牢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动承担起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委书记要发挥示范作用,严格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经常督促党委班子及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规定,夯实具体工作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点”的责任体系。支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人员编制、经费投入、干部选拔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确保县纪委依法依纪开展工作。

  履职尽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县委是县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和落实主体,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大兴低调务实、不事张扬、狠抓落实之风。建立健全明查暗访、违纪通报、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机关问政、作风建设公开承诺等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二是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好干部的“二十字标准”,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三是强化干部教育监督。利用“镇安大讲堂”“廉政大讲堂”、干部集中轮训班等阵地,对全县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党性党纪、廉政法规、作风纪律、从政道德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巩固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成果,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四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十五项制度”和省市纪委推行“二十项”反腐倡廉制度,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全面推行红白理事会、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重要节点廉政谈话、廉政灶就餐券等制度,强化党内监督,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

  严肃问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向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亮剑”,是震慑和遏制腐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手段。一要用好监督这个利器,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有机统一,不断丰富监督内容,拓宽监督形式,创新监督手段,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机制,约束警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切实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落实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确保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二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报告”“一案双查”等制度,坚持惩治必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视同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让“老虎”无机可乘、“苍蝇”无缝可钻,使腐败分子受到应有惩罚,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党规党纪当成带电的“高压线”。三要健全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实行县委常委抓责任制联系点和县级领导向县委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的综合研判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管用的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的转化运用力度,做到“真兑现”“硬挂钩”;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部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用刚性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作者是中共商洛市委常委 镇安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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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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