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唐广生 魏玥 王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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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海洋局获悉,《广西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日前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由自治区海洋局和发改委联合印发。据悉,这是广西首次发布实施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对进一步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广西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作为惟一沿海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和西部大开发中唯一有海的省区,海洋事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年)》等规划提出的有关要求,由自治区海洋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广西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

  《纲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广西海洋事业发展的目标:广西海洋经济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海洋经济发展速度必须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海洋生产总值年平均递增21.5%,到2015年力争达到1510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7%左右。《纲要》从海洋资源开发和科学利用、海洋经济的统筹协调、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9个方面,对“十二五”期间广西海洋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作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并提出了规划实施的有效保障措施。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远景展望到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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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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