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韩玉平 周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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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水库移民部门获悉,经自治区政府批复,对龙滩水电站广西库区无法落实生产安置的移民,正式启动耕地长期补偿工作。

  龙滩水电站淹没涉及我区天峨、南丹、乐业、田林、隆林等5县及国有雅长林场,淹没耕地3.6万亩。至2008年5月,广西库区已全部完成3.3476万人的搬迁任务。由于广西库区山高坡陡、土地贫瘠,可供安置移民的环境资源容量严重不足;同时,由于存在土地纠纷等问题,原规划方案难以实施。为进一步落实移民生产安置,解决移民长远生计,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对无法落实耕地移民实行长期补偿。

  此次补偿对象为拥有原水库淹没、施工区征用的水田和旱地,在安置区无法落实生产安置的移民,以及自愿退回已领取的耕地补偿费后,要求参加长期补偿的移民。补偿标准以2006年调概时国家审定的耕地年产值,适当扣除成本后,同时考虑国家现行惠农政策因素,综合折算水田为1247.50元/亩(折合稻谷650公斤)、旱地为850.50元/亩(折合稻谷440公斤),逐年兑现补偿。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长期补偿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至电站报废年(停止运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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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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