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1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李新雄 通讯员/昌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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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记者/李新雄 通讯员/昌苗苗)2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相比2012年,2013年全区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值大幅度上升,细颗粒物PM2.5浓度也较高。

  按照环保部与自治区政府2013年签订的《广西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7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要有所改善,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值要比2012年下降5%以上。但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全区PM10年平均值为57.4微克/立方米,而2013年为62.3微克/立方米,上升了8.54%。2012年全区14个市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而2013年14个市仅有11个市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南宁、柳州和桂林空气质量不达标。

  据介绍,按照国家要求,2013年广西只有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个重点城市开展了PM2.5监测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其余10个城市从2015年开始监测和发布。数据显示,2013年南宁、桂林的PM2.5年平均值分别为57和66微克/立方米,超过二级标准0.63倍和0.89倍,而柳州和北海因出现监测仪器故障导致无法计算PM2.5年平均值。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北京市2017年的PM2.5年均值要降低到60微克/立方米,换句话说,如果广西不采取果断措施减轻空气污染,到2017年全区主要城市的空气污染程度将与北京市相当,甚至更为严重。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个市的AQI优良率分别为74.8%、62.2%、64.1%和66.2%。

  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指出,2014年1月,南宁、柳州、桂林、北海市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仅为6天、3天、3天和15天。目前,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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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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