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0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吴家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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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临近,市场进入消费高峰期,五花八门的预付卡消费优惠活动满天飞。办理预付卡消费,貌似可享会员价格、积分兑换奖品、高差额打折等优惠。然而,从去年广西消委会的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来看,预付卡消费投诉率居高不下,成为当前消费热点、维权难点问题。

  预付卡消费乱象多

  1月5日,广西消委发布2016年第1号消费警示,揭开了预付卡消费陷阱。这些陷阱,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商家突然关门或者改头换面,玩失踪跑路了,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使用预付卡。

  商家口头承诺与实际优惠不一致,误导诱哄消费者盲目办理金额过大的预付卡,把钱骗到手后翻脸不认人。

  商家办卡时不与消费者签订办卡协议,办卡后随意增加“霸王”条款,如限制消费时限、消费金额和优惠力度等,任性牵着消费者鼻子走。有的还故意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想推卸商家责任,增加出现纠纷时消费者维权的难度。

  办卡选择商家须谨慎

  广西消委认为,在信誉好,全国连锁且较为知名的大型商场里办卡消费都比较安全。对于那些成立时间较短且快速成立分店的新店,就得小心对待了。

  业内人士表示,商务部门虽然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但监管对象仅限于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企业、品牌企业和规模企业,那些小规模的个体商户、服务行业没有纳入管理范围,导致预付卡监管还存在盲区。

  因此,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应谨慎选择商家,并查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商家发行预付卡时是否在商务部门备案。

  办卡应与商家签订协议

  没有白纸黑字的协议,对于消费者来说很不利。千万不要盲目相信商家口头承诺,办卡时应与商家签订协议,要以文本形式予以确认。

  与商家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时,一定要详细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服务次数、产品质量、服务价格、违约责任、经济赔偿等条款。切勿轻信广告宣传与推销手段,特别是“越多预存、越低折扣”等宣传口号。

  办卡金额越高风险越大

  广西消委指出,消费者预存金额不宜过高,金额越高消费风险越大。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预付卡的金额都有限制,单张记名卡限额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1000元。然而,现实消费中,仍有许多个体户随意发行预付卡,有些预付卡预存金额甚至高达数万元,隐藏着较大的潜在风险。

  一旦商家关闭门店、逃之夭夭或改头换面不承认原预付卡的使用,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就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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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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