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31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罗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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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开庭前达成调解协议

  在维权过程中,宋德祥、何振强曾经直接给乔羽本人写信,希望改正错误署名。但是,没有得到回复。

  2012年8月6日,宋德祥、江波、郑钦通、农杰告乔羽、雷振邦侵权的起诉状递交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31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立案。

  2013年7月16日上午,彩调、歌舞剧《刘三姐》创作者就主题歌《山歌好比春江水》署名侵权起诉乔羽、雷振邦一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前,审判员基于原告、被告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先进行调解。在对一些相关事宜和协议的措辞进行商讨后,原告、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为:乔羽、雷蕾(雷振邦之女)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广西日报、南国早报、人民音乐、中国文化报、新浪网和腾讯网上刊登声明,并给中央电视台和广西电视台发函告知声明内容:一、《山歌好比春江水》不是乔羽、雷振邦创作的;二、在《山歌好比春江水》上署名作词乔羽、作曲雷振邦均为误署,应予更正;三、乔羽对长期以来署名错误给原创作者造成的损害感到不安……

  乔羽、雷蕾委托代理人当庭表示:不认为《山歌好比春江水》是自己的作品。乔羽委托代理人同时代表乔羽对在庭的广西艺术家表示敬意。

  至此,《山歌好比春江水》曲折的维权过程,有了一个令人欣慰的初步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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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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