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0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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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安监总局根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发出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11月1日,自治区政府结合广西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区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会议指出,要提高对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开展一次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分析问题,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在煤矿生产方面,要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加大煤矿“三化”(机械化、信息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推广完善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

  在非煤矿山方面,要全面实施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露天采石场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技术规范》,持续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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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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