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3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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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广西北部湾沿海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普查和生态安全调查,基本摸清了北部湾沿海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的分布范围,掌握了护花米草的扩散趋势,提出了防控对策建议。推进广西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新建贺州市林业有害生物萧氏松茎象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广西北部湾红树林虫害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广西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项目,总投资900万元。

  土地和农村保护

  状况

  土地

  根据2012年度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2012年全区土地总面积2376.29万公顷,其中耕地441.6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8%,比2011年减少0.11%;园地109.4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1%,比2011年减少0.11%;林地面积1332.9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09%,比2011年减少0.03% ;草地111.9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1%,比2011年减少0.1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5.6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0%,比2011年增加0.62%;交通运输用地28.1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比2011年增加2.7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6.4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4%,比2011年增加0.19%;其他土地108.0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8%,与2011年持平。

  耕地

  根据2012年度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全区耕地总面积441.63万公顷,比2011年减少0.51万公顷。2012年耕地年内减少面积6964.08公顷,比2011年减少861.08公顷。

  水土流失

  根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81.22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2%。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部分地区有重力侵蚀和泥石流,沿海地区有少面积的风蚀,在桂东南花岗岩地区存在危害严重的一种水土流失形式——崩岗,据调查,全区崩塌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崩岗达27767座。

  石漠化

  广西岩溶土地面积12500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35%,涉及10个市77个县(市、区),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2900万亩,占监测区岩溶土地面积的23.1%,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3400万亩占27.5%,非石漠化土地面积6200万亩占49.4%。在现有石漠化土地面积中,轻度410万亩占14.3%,中度850万亩占29.4%,重度1500万亩占51.8%,极重度130万亩占4.5%。

  措施与行动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耕地保护纳入各市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开展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加强了对各地耕地保护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

  2012年,全区依法批准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5126.0785公顷,落实补充耕地面积15126.078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全部实行“先补后占”,连续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严格用地审批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坚持按项目、按产业政策、按用地定额、按土地投资强度供应土地;通过开展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位调整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区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型转变。

  积极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

  2012年,我区共在65个重点县(市、区)实施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林业项目共实施封山育林(含植被管护)90万亩、人工造林6万亩,共投入资金1.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2亿元,其他0.2亿元。

  不断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力度

  2012年,我区共投入资金4.5亿元,在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沿海地区四个重点区域内,对9个市的18个县(市、区)的500个村屯,实施以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集中布点、连片整治、整镇(乡)推进,并将其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任务之一。

  实施重点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12年,我区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06.06平方公里,其中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7.09平方公里,包括实施坡改梯2354.07公顷,种植水保林4062.75公顷,经果林1027.49公顷,种草15.49公顷,封禁治理16249.58公顷。

  气候与自然灾害

  状况

  气候

  2012年,我区各地年平均气温16.6~23.2℃,全区年平均气温20.6℃,接近常年,比2011年高0.3℃;各地年降水量835~3248.8毫米,全区平均年降水量1669.4毫米,较常年偏多近1成,比2011年多427.9毫米;各地年日照时数955.9~1994.4小时,全区平均年日照时数1265.1小时,较常年偏少254小时,比2011年少297.2小时。

  自然灾害

  气象灾害

  2012年,我区主要气象灾害有持续低温阴雨寡照、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干旱、局地强对流等。全年因气象灾害共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57.5万公顷,绝收面积2.3万公顷,受灾人口844.1万人,死亡53人,失踪1人,直接经济损失45.7亿元。与2011年相比,农作物受灾面积减少86.3万公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灾人口减少629.3万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0.8亿元。

  干旱灾害

  2012年,我区的干旱灾害主要是百色春旱灾,全区累计有32.1万人和14.3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旱面积16.35万公顷,其中成灾6.87万公顷,绝收0.287万公顷,灾害造成我区直接经济总损失达到5.44亿元。与2011年相比,2012年旱灾造成的临时饮水困难人数和大牲畜分别减少了54.84%和46.24%,农作物受灾面积减少了77.7%。

  洪涝灾害

  2012年,我区先后发生了13次洪涝灾害,其中由台风影响造成的洪涝灾害4次。2012年的洪涝灾害共造成了653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91千公顷,其中成灾157千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总损失43.788亿元。与2011年相比,2012年的洪涝灾害次数偏多1.6倍,直接经济总损失减少10%,因灾死亡人数减少36.36%。

  地质灾害

  2012年,我区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396起。共造成11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43.94万元。与2011年相比,地质灾害数量减少15起,人员死亡减少20人,受伤人数增加16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8961.06万元。强降雨仍然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以降雨、岩土体风化等自然因素引发的占79%;不合理切坡建房、切坡修路、抽取地下水,工程建设、矿山开发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占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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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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