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8日 来源:平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宣传组  作者:韦秀山 黄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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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平果市将全面完成54个贫困村脱贫出列,51768个贫困人口全面实现脱贫,在2016年率先完成25个贫困村脱贫摘帽,5868户23278人脱贫销号。今年以来,平果市采取多项措施,以转移就业、产业扶贫、政府兜底为抓手,全力推进移民搬迁、教育扶智、基础设施、卫生帮扶、金融扶贫、社会帮扶等六大行动,推进脱贫攻坚。目前,双认定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截止10月25日已完成认定脱贫3005户,12499人。今年预计脱村25个,6991户,脱贫 28044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如何确保脱贫不出现返贫现象,实现今年和明年扶贫目标任务近日,该县再次打出“组合拳”,新出台《平果市2016年脱贫攻坚奖励暂行办法》、《平果市精准帮扶贫困户资金补助政策》、《平果市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加快该县脱贫摘帽进程。

  以奖代补,产业持续发展先行

  该县通过“以奖代补”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桑蚕、火龙果、林下养鸡等高效特色产业。在种植方面,1亩开始补,对贫困户新种植火龙果、葡萄、香樟树等产业项目成活率达80%以上的,按每亩以不等标准分别给予补助;在养殖方面,在对贫困户新发展鸡、鸭、牛、羊等养殖项目,成活率达到标准并成功出栏的,按一次性补助或以单位数量给予不等标准的补助。截至2016年前三季度,平果市符合“以奖代补”补助的种养贫困户有2816户,补助金额达8509870元。为进一步刺激特色产业发展,鼓励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项目实现脱贫,该县推出《平果市精准帮扶贫困户资金补助政策》,对发展产业项目实现脱贫的贫困户给予最高4500元/户资金补助。

  “双线合一”教育医疗再补贴,打好底

  该县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双线合一”的有效衔接,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3146元,实现了农村低保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 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政策兜底的保障作用。目前,全县低保总人数4765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36653人,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的重合率达76.92%,低保对脱贫贡献率达70.80%,排在全市最前列。

  教育,医疗实行千元再补贴。按照《平果市精准帮扶贫困户资金补助政策》补助办法,将对在册的因病致贫贫困户,在享受其他医疗扶贫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2000元;教育方面,家中有子女在校读书的因学致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在享受其他教育扶贫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以下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就读学前教育阶段,补助1000元;就读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补助1500元;就读高中以上教育阶段,补助2000元。

  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消除“空壳村”

  新出台《平果市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实施方案》,将通过各贫困村村民委和各贫困村后援单位共同筹集资金共5万元及以上,与企业签订委托经营协议,将筹集到的资金以入股的方式委托经营的龙头企业(广西平果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经营合作,收益率按年收益8%计算返还到村集体账户。目标在一年内,使全县54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集体收入逐年增加。到2016年底,全面消除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力争2017年底贫困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0.5万元以上

  健立健全奖励机制,为扶贫加油鼓劲

  为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发展产业,出台了《平果市2016年脱贫攻坚奖励暂行办法》,针对2016年底实现脱贫任务的分别予以奖励。其中,达到“八有一超”脱贫标准并主动申请脱贫摘帽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符合自治区 “十一有一低于”脱贫出列标准,并主动申请脱贫出列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完成年内脱贫摘帽目标任务的乡镇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每超额完成脱贫摘帽一人给予50元/人的奖励;各乡镇分别选出3个帮扶工作显著的每个先进后援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所得奖励资金,全部投入所在地扶贫开发工作上。

  政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

  “省下些零花钱,献出一份爱心”,通过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出爱心助贫倡议,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为扶贫献爱心。“众人拾柴、焰火高”,2016年10月28日,该县开展 “爱心助贫 携手同行”现场捐助活动,发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乡镇、学校、医院、各界爱心人士踊跃捐款捐物。截止当日,共筹集到现金3038243.9元。所有款项将全部帮助贫困村发展增收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推动贫困村加快发展,实现脱贫致富。 (韦秀山 黄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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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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