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25日 来源:河池日报 作者:唐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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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少数基层干部群众对扶贫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有些干部存在认识误区,将扶贫与“农民收入的增加”等同起来。事实上,贫困地区的面貌基本一致,但导致贫困的原因却复杂多样,对致贫原因认识不清,就无法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从实际情况看,有些贫困地区是受资源环境约束,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有些是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有些则是贫困人口素质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有些是农村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短缺,“老龄化”问题严重;还有些则是贫困人口规模较大,返贫现象严重,扶贫任务艰巨。

  虽然有些地区扶贫工作常抓不懈,但效果并不理想,其关键在于扶贫主体过于单一,扶贫措施不够精准。目前很多地区的扶贫主体只有政府,缺乏市场、社会、贫困户等多样化主体的有效参与,各个主体在扶贫中的定位不清晰,特别是少数地方及部分贫困群众还存在以贫困为荣和“等、靠、要”的思想,被动参与扶贫。有些地区则存在机制不健全、扶贫力度弱等问题,没有做到精准扶贫、精准施策,撒胡椒面、搞平均主义,没有做到因地制宜、因户施策。

  贫困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要提升扶贫攻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将脱贫攻坚形成地方发展的共同意志,凝聚起人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共同力量。政府要将脱贫攻坚工作当成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将扶贫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大力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对拟实施的扶贫项目分类编排、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扶贫开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完善党委政府、市场、社会、贫困农户共同参与的贫困治理体系。党委政府在开展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通过农村金融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系列改革措施,根据市场规律,因势利导,以市场带动产业发展,助力扶贫开发。积极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参与贫困治理,积极开展社会帮扶、定向提供就业岗位等多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加强引导,使贫困群众从“等靠要”被动接受帮扶逐渐转变为主动寻求脱贫致富路子,从“要我脱贫”转变为“我要脱贫”,让贫困户成为贫困治理的主体。充分发挥各类主体的积极性,构建党委政府、市场、社会和贫困户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多元化的治贫结构。

  精准扶贫重在措施精准,确保扶贫工作不流于形式。要加强扶贫措施的研究,注重扶贫措施的有效性,加强扶贫政策执行力度。要更加注重扶贫措施的可持续性,注重将自上而下治贫的高效性与自下而上信息采集的完整性相结合,更加精准识别“贫困户”。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真正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降低信息交流成本。

  精准扶贫贵在改革创新,将农村改革与扶贫开发有效结合,通过农村产权改革,有效开发贫困地区资源。创新农村金融改革措施,将财政资金的“无偿使用”与金融资本的“有偿使用”相结合,拓宽贫困农户发展融资渠道;创新农村农业经营体制,不断调整生产关系,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贫困农户”的模式,帮助贫困农户实现资本积累和技术提升,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充分调动起广大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实现“造血式”扶贫。

  精准扶贫旨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从观念的转变、价值的重塑、生活方式的改变、人格的提升等各个方面综合治理,引导贫困人群奋发向上。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条件,特别是加强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增进干部群众与外界的交流沟通,拓展贫困农户视野。推进扶贫生态移民搬迁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注重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的培育,加大职业教育扶持力度。

  (作者系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市委组织部人才科挂职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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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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