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0日 来源:当代广西网 作者:何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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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专家学者将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和影响大致分为病毒潜伏与传播扩散阶段、充分披露信息与全社会防控阶段、心理预期消化与积极应对阶段、防控扩大化阶段、经济影响显现阶段、疫情过后的经济恢复阶段等六个阶段,2月中旬以前的病毒潜伏与传播扩散阶段到防控扩大化阶段的关键时期,无论湖北守牢离鄂道口,还是其他地方防止高风险人员进入当地,都有助于减少疫情输出(入)风险,这是特殊时期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可以理解。但2月中旬以来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复工复产背景下,特别是2月下旬以来在包括湖北在内的全国新冠肺炎相关数据均呈下降趋势,新冠病毒成功防控可期的新阶段,就需要积极思考如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发展的对策措施。因此,一些地方在疫情防控中仍教条地执行一些过激手段、极端做法,既需要引起重视和思考,更需要及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疫情防控要有责任担当之勇,更要有科学防控之智

  纵观新冠疫情40余天的发展态势,不同时段和不同地区的疫情是有重有轻的,全国各地的疫情防控要因地因时制宜,分类施策、精准施策,以防走向了过度防控的极端。

  从时段来看,2月中旬以前是疫情不断扩大的时,其中全国每日新增病例1月27日突破1000例,达到1771例;1月31日突破2000例达到2102例,2月3日突破3000例,达到3235例;从地区看湖北特别是武汉最为严重,次之是河南、湖南、广东和浙江,再次之是江西、四川、安徽、江苏、山东、黑龙江;西藏的疫情最轻。这个时段武汉和全国处入防控疫情不断扩大的紧张期,需采取严控措施。为此1月23日武汉开始“封城”防控,接着各省市区先后采取了严格的防控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2月中旬以来我国新冠疫情发展形势不断出现了积极变化,其中2月11日,全国除湖北以外的地区,有20个省市每万人确诊人数低于0.1人,确诊病例为个位数的城市占47%,确诊病例50人以下的城市占87%,大部分城市具备有序复工条件。2月21日以来全国疫情形势进步发生明显的变化,当日全国有山西、吉林、上海、贵州、甘肃等18个省份新增确诊病例为零,2月22日、23日、25日和3月3日实现“零新增”的省份分别达21个、24个、26个、28个。与此同时,有超过 12 个地区现有疑似人数归零,青海、西藏等省份已经实现了确诊人数清零;有甘肃、山西、福建、四川、广西等19 个省份陆续调整应急响应级别。为此,当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应当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的恢复发展。如果还照搬疫情严重地区和时期的禁控措施或教条化地禁止,显然不合时宜了;粗暴干预更是与文明与法治相左。

  由此观之,做好当前的防控工作,既要有责任担当之勇,又要有科学精准防控之智。没有防控责任担当之勇,就出现畏惧疫情、临阵退缩问题;只有防控责任担当之勇,没有科学精准防控之智,就会出现“一刀切”的过激防控之举。纵观疫情防控中的种种“一刀切”现象,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赋予科学精准防控之智。

  五大举措赋予科学精准防控之智

  一是疫情防控要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从疫情防控中的种种“一刀切”现象可以看出,一些地方疫情防控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等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重要的是科学判研疫情形势,根据各地情况、使用科学的方式、因地制宜的制定政策平衡防疫与发展经济。在疫情重的地区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疫情较轻的地区则要兼顾防控疫情和发展经济,不能每个地方都仿照疫区管理。在当前还要全面应对复工复产和国外病例不断增多所带来的风险,继续以湖北省和武汉市为工作重点,基于风险导向,坚持分期分级,科学应对。

  二是对“一刀切”的过激防控必须及时纠正。一些地方在疫情防控的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层层加之为,比如部分社区不分青红皂白、无故限制和拒绝必要的人员进出,甚至限制战疫一线医护人员回家;一些地方在高速路口设卡拦截,有甚者发文劝返七省市返程人员、冻结湖北籍租客的门锁,“一刀切”地扩大执行实质性的限外措施,已经严重影响到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影响到企业的复工复产。正因如此,对“一刀切”的疫情防控措施说不,从国家到地方的态度越来越明确。就在近期,用工大户的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会议上曾明确表示,“坚决取消超出防疫必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及时纠正各种偏颇和极端做法,全力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因此,在当前的疫情防控实际过程中,既需要依法科学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更需要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样方能避免简单粗暴一刀切做法。

  三是谨防政策“一刀切”,须统筹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目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已经步入攻坚阶段,全国各地正在积极有序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发展。但也有一些地区走向了过度防控的极端。比如,在返工复工过程中,有的地方的企业想复工,需要填15个表格、21份材料,有些材料还需要去诸多部门盖章,甚至网上晒出了要盖九个公章才予以批准复工的怪像,“一刀切”背景下的申请复工流程,其繁琐程度可见一斑。固然疫情防控是大事,人命关天,我们必须严阵以待,但如果不分疫情的轻重缓急,对所有地方所有企事业单位一刀切,就会对经济造成显著的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对疫情的防控和经济发展应该严守实事求是的原则,该控则控,绝不怠慢。但对于发展经济过程中不该控的环节,则不能搞一刀切的政策。比如,随着复工复产的逐步展开,市民要逐步回归城市工作生活,外来车辆要有序进出社区载人载货,这是社区良好运转的重要标志,也是社区防控工作的重要目标。因此,过去“一刀切”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出的规定已不适时宜,需要适时调整为:外来人员和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小区,属于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的车辆、人员,经卡口工作人员确认或经住户同意,并进行信息登记、检测体温、轨迹查验,符合防控要求的可以进入。

  四是全面把握疫情防控的目的方能保持其初衷。疫情防控的目的不仅在于人,而且还在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损失,如果无限加码的隔离手段,只会让已经初见成效的疫情防控背离其初衷,只会减少疫情防控工作的公众理解度和配合度,其中一些社区对人员出入尤其是对战疫一线医护人员回家的教条化禁止,部分地方对返程人员的地域歧视尤其是对有抗疫贡献的志愿者回乡被拒之门外等就遭到质疑,对战疫而言也只能是伤害甚至败坏。因此,教条化禁止的“一刀切”,既有悖于科学精准防控的要求,也表明防控疫情应兼顾温情,讲人文关爱。比如,对于疫情严重的区域,采取隔离措施、劝返措施的,要切实做好各类关心、帮助、保障等配套工作,戒除刻板冷漠、恣意武断、盛气凌人的做法,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由此可说,防控疫情,需要全民的共识、需要团结、需要关爱,撕裂和对立只会给疫情防控带来更多复杂性,制造出新的社会矛盾,对社会经济正常秩序的恢复也有百害而无一利。

  五是用严格的执法程序来约束和严惩简单粗陋的防控行为。基本的疫情防控措施,从“硬核”到“硬来”,可能只有一步之遥,但如何把握其中的度,则是考验地方执法的文明与法治。比如,一些地方对不戴口罩出行人员,不区分具体场景、人员密集状况,就动辄采取强制措施;更有甚者执勤人员闯入居民家中,粗暴干预同居一室的家人正常的起居、娱乐,甚至进行打耳光等人身伤害和羞辱,这不是疫情防控的“硬核”,而是“硬来”的粗陋防控行为,已经完全超出隔离措施的范畴。不仅如此,还要因此付出公民合法权益被剥夺被侵害,国家法治秩序被破坏的沉重代价,使全社会几十年的文明与法治成果因为一场疫情的粗暴的执法而被损失殆尽。需要指出的是,除了羞辱、打耳光等人身伤害行为超出法律所允许限度外,“一律劝返”“锁死家门”、就业歧视等“一刀切”防控措施也有涉嫌不合法问题。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3月5日明确表示,“这些措施超出必要和限度,影响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其中我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采取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是已经发生病例或者确有传染危险。这就应当根据当地疫情发展状况因应施策、分类指导,不宜采取对外地人员“一律劝返”、对被隔离居民“锁死家门”等一刀切措施。同时,一些地方在疫情防控中的就业歧视问题,不仅仅是对湖北籍员工情感的伤害,更是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属于就业歧视的违法行为。因此,在防治疫情过程中,我们既要对疫情严加防范,也要严格遵守劳动就业的法律规定,让就业平等的阳光辐射到每一位劳动者中。

  以上种种“一刀切”不合法的防控行为表明,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隔绝病毒,不隔绝同胞,更不能隔绝文明与法治。同时,还要不断提高执法的精细化、人性化和科学化水平,避免采取简单粗暴的“硬措施”引发纠纷、激化矛盾。此外,采取防控措施必须主体适格、措施适度,对粗暴的执法、教条的隔离和“一刀切”的地方割据,必须用严格的执法程序来约束和严惩简,以把握好“硬核”同“硬来”之间的度,以体现出疫情防控中的执法的文明与法治。这就是中央要求依法处理疫情,依法防控疫情的原因。

  (作者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光明日报光明理论专家,自治区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基地办主任、研究员,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党史顾问,广西民族工作咨询委员,广西党史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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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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