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1日 来源: 作者:何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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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新冠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需要实施分类防控、精准防控,谨防防控“一刀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发展。但谨防疫情防控“一刀切”和统筹推进,不是动听的空洞标语口号,而是必须采取系列科学有效的积极应对之策,抓住关键、集中力量、精准施策,方能在“大考”中提升我们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的能力。

  一、理清“两手抓”思路,避免乱中走偏出现“一刀切”

  随着2月中旬以来全国疫情发展形势的积极变化和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农村春耕备耕生产的来临,需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村春耕备耕“两手抓”,在繁重的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春耕备耕的工作任务中,唯一理清“两手抓”工作思路,方能有序有效地推进“两手抓”不走偏。

  坚持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村春耕备耕“两手抓”,就是要因地因时制宜采取科学分级分类的精准防控措施,杜绝以疫情防控之名、行懒政怠政之实,简单粗暴的方式限制企业复工复产、农村春耕备耕生产。

  在地区层面,科学细分疫情轻中重度地区。在疫情重度地区,应保持严防死守态势,防止疫情扩散,加强医疗物资供应保障;在疫情中度地区,应继续做好人员密集地区的防控措施,组织低风险人群返岗;在疫情较轻地区,巩固防疫成果的前提下,应当尽快协调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组织农村春耕备耕。

  在行业层面,建议先行启动疫情防控的医用物资、春耕农用物质、生活必需品、物流、制造等关键行业及上下游产业复工,确保产业链正常运转,人员密集接触的行业可错峰复工和暂缓复工。

  在农业层面,农业生产因季节性强耽搁不得,可推进信息化购置农资、“网上”备春耕、分时段分批次地有序进行春耕备耕生产;对于一些种植养殖大户,则可采取涉农公司“合作互助组”、村屯“春耕互助组”以及机械化特殊作业代耕代种等方式进行安全作业、健康作业。

  在企业层面,做好预防和应急预案,事前预防上,尽量尝试远程线上办公,如果必须线下办公,需做好错峰上下班、轮岗值班、信息登记、监测体温、口罩佩戴、定点消毒等必要措施。

  政府层面,协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组织农村春耕备耕生产,减少企业复工审批门槛,开辟农资运输和农资金融“绿色通道”;对于遭受疫情重创的企业和农村出台临时性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行差异化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根除“一刀切”出现过激行为

  在2月中旬以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一些地方实施社区封闭式管理,在控制人员和车辆流动,切断疫情扩散蔓延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作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出现了积极变化,就需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春耕春备两手抓,不能“一刀切”地依旧实施社区封闭式管理。与此同时,目前全国各地的疫情发展态势还不尽相同,如果仍然以省级为单位来开展工作,不仅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科学性,而且还会影响经济社会秩序的恢复发展。因此需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所谓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和复工复产,就是对湖北省、北京市以外的地方依据疫情严重程度,以县级为单位划分为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和高风险地区三类,实行差异化精准防控和复工复产。综合考虑措施的有效性、精准性,中央决定以县域为单位进行分区,根据每个县域的传染病的情况进行分级,分低、中、高三级。各省市要结合每个省市的情况把辖区每个县域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采取针对性策略和措施,实施差异化精准防控。

  在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取消道路通行限制,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扰和问题,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以审批、备案等形式为借口,拖延企业复工复产的时间。

  在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组织人员有序返岗,指导用工企业严格执行消毒、通风、测温等要求,降低人员密度、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消除风险隐患,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推进。

  在高风险地区,实行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要继续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至其他区域;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有序扩大复工复产的范围。当然,高风险地区也要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的正常运转。

  三、用复工复产措施到位替代干扰阻拦企业开复工行为

  2月中旬以来的疫情防控数字的变化,意味着各地的防控措施已经有力地发挥了作用,医务工作者和科研人员的各种救治措施显著地提升了效用。这些进展进一步提振了我们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勇气。但也应当看到,当前疫情防控依然还处于关键时期。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和预计,2月底前有1.2亿人次返岗,3月以后还会有1亿多人次返岗。此外,还有返程日期未定的1亿人次返校学生。由此可见,返程人员流动的疫情防控压力巨大。

  在疫情尚未完全控制的背景下,全国各地各部门仍要严格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继续乘势而上,从“防”字入手,下精细功夫,把复工复产复课的措施作到位,以防范春运返程以及复工复产复课之后的传染风险,为流动人员返程和企业开复工打好基础,减轻社区疫情防控压力,减少阻拦企业开复工的阻力。

  首先,必须确保返程路上的安全,从源头上阻断病毒的传播链。建议杭州开行复工专列,采取极其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交叉传染风险。

  其次,要确保人员返程之后的安全,不给病毒传播的机会。人员返程后要自觉居家隔离14天,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聚会,出门戴口罩,回家洗手、消毒,减少风险传播。

  再次,隔离期结束,返岗复工复产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还要多加防范,必须坚持佩戴口罩、采取分餐制、认真对电梯消毒、采用视频等科技手段减少聚集、坚持测量体温等,并确保吃盒饭、云办公的安全。

  与此同时,正在返城或准备返城人员,要密切关注所返回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目的地社区的分级防控策略,抵达目的地城市后,第一时间到社区报到,根据所在区县、街乡、社区的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做好健康检测和医学观察工作。

  此外,建议各地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将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情况进行提示,让外来人员和车辆知晓,最大限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返城不便。

  四、要依法采取疫情防控举措,约束“一刀切”的粗暴防控行为

  对粗暴的执法、教条的隔离和“一刀切”的地方割据,必须用依法防控举措来约束。

  一方面,采取防控措施必须主体适格、手段合法、措施适度。所谓主体适格,就是有关防控举措只能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等法定主体依法决定和实施,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所谓手段合法,就是要统筹把握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不能采取“锁死家门”“一律劝返”等简单粗暴手段来对疫情进行“硬隔离”。所谓措施适度,就是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一定要与疫情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不得超出必要限度。

  另一方面,法制机构对涉疫情防控案件要靠前服务。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特殊时期,对涉疫情防控案件要切实做到三个避免,即避免僵化执行标准,避免怠于考虑案件特定因素,避免无视市场规律的裁量怠惰。比如,对涉疫情防控用品案件检测结果不同区间值的执法应用,要秉持有利于复工复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疫期间相关物资生产需要,对个案情形及相关技术检测结果值予以合理、务实研判,避免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对涉口罩、防护服等重要医疗防护物资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案件,要准确把握执法监督与保障复工复产并重的原则,积极延伸办案职能作用,企业生产经营因案面临复工复产实际困难的,大力协调帮助解决。

  五、因地因时制定针对性举措,抑制“一刀切”的过激防控行为

  一些地方在疫情防控中的种种“一刀切”的过激行为,可以通过因地因时制定系列针对性举措得到抑制。借鉴山东、浙江、重庆、广东等省市的经验做法,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切入。

  首先,办理全省(市、区)统一健康通行卡,保障返岗务工人员通畅出行。对在省(市、区)境内连续居住14天以上、没有可疑症状且不属于(或已解除)隔离观察对象的人员,由现住地社区(村)防控小组出具全省(市、区)统一的健康通行卡,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对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的,不再实施隔离观察。确保返岗及务工人员出得去、进得来。

  其次,开展“点对点”定制化运输服务。对企业、项目摸底,根据企业和项目开工复工时间安排,因地制宜面向省(市、区)内和省(市、区)外非严重疫情地区开展企业员工、农民工等返程群体的客运包车和定制化运输等“点对点”“家到厂”服务,对定制化运输的省(市、区)内人员,上车前须持有健康通行卡并测温合格后上车,省(市、区)外人员须填写健康通行卡并经当地社区(村)盖章证明,测温合格后上车,到岗后体温检测合格者不要求进行隔离。

  再次,落实企业健康状况日报告,严肃查处人为干扰阻拦企业开复工行为。对酒精、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用品,企业自身筹备存在困难的,企业所在市、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按照配额原则,加大统筹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对防控物资缺口较大的市,由省(市、区)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强化省(市、区)内统筹,协调调剂解决,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和项目建设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到位。建立健康状况日报告制度,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各市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以疫情防控为由,变相违规设置复工复产审批环节、人为干扰阻拦企业和项目开复工的行为。

  复次,合理增设和调整小区出入卡口。对围合区域面积较大、人口数量较多、住户离出入卡口较远的小区(城中村),应结合居民出行需要,合理增设和调整出入卡口;在上下班高峰时段或容易拥堵卡口,视条件增加通道或错开查验;卡口设置还应确保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顺利进出;因围合管理需要封堵的进出口,应采用可移动栅栏等障碍物,并加强巡查把守,出现紧急情况时,允许消防车、救护车通过。

  此外,还要突出抓好劳动力就业,坚持分类施策,通过线上招聘等多种方式抓好务工人员返岗就业服务,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精准对接和外来就业人员服务,积极引导居家农民工就近就业,有效解决脱贫群众就业问题,实现疫情防控与返岗复工两不误。

  六、转变防控模式叫停一切扩大化

  真正影响经济的因素并非病毒造成的肺炎本身,而是为了防控病毒传播而不得不采取的全社会反应模式。在2月中旬以前的病毒潜伏、传播扩散、积极应对防控扩大化的特定时期,除了湖北进入几乎全省封城的历史紧急状态,不少地区也一度进行封路、封小区、停飞、停运、甚至半封城状态,几乎全国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因此按下“暂停键”,覆盖14天的潜伏期。这种社会反应模式在春节和延长假期的特定时期是必要的,不但对于控制疫情传播是积极而有效的,而且所付出的经济代价和社会成本也是可以承受的。

  但当前新增病例已大幅减少,新冠病毒成功防控可期。因此,当前阶段对经济正常运转影响最大的已经不是疫情本身,而是部分地区以一刀切、层层放大的各种防控代替法治和科学决策防控对经济的延伸冲击。对此,经济学家滕泰呼吁,当前要转变防控模式,应尽快从“长假防控模式”向“经济正常运转防控模式”转变,建议立即叫停一切扩大化、一刀切的防控办法,尽快切换到法制化、科学决策、因地制宜的分级防控和群众自主自发防控模式。

  首先,除武汉等重点疫区之外,其他地区要尽快从强制性“居家隔离、社区隔离”的防控模式转向自主隔离和“人员正常流动防控模式”,尽快取消对无发病迹象、非密切接触人员的强制性居家隔离要求和强制性社区隔离要求,把防控重点转向对公共交通场合防控、办公场所防控提供支持。

  其次,要从形式主义、层层加码的“一刀切”防控,尽快转为法制化、人性化的居民自主、自发防控,全面禁止各地强令要求没有发病迹象、非密切接触者的外地旅行人员居家隔离14天的做法,提倡通过防控知识宣传、加大口罩等卫生用品供应力度等方式支持人民群众自发、自觉地进行疫情防控。

  再次,要严格把握密切接触者的标准,叫停“一人确诊,就把全小区居民都作为密切接触者”的扩大化行为,要考虑到“一人感染、全家隔离”“一人感染、小区隔离”“一人感染、企业隔离”的实际后果,应充分相信人民群众和社区、企业的自觉性,建议各级政府把工作重点放在如何给予家庭和社区、企业提供更多的防控支持和帮助方面。

  与此同时,要加快市场化改革,放松供给约束,释放增长新红利。疫情期间,无论是口罩生产,还是其他防控物资供应,都曾受到行业管制等“供给约束”的影响,正是这种计划经济遗留的“沙砾”,造成全国性的疫情防控物质短缺,以致许多地方在疫情严管期间排长队抢购口罩,这同疫情严管要求不聚集举措相矛盾。疫情过后,应痛定思痛,加快深化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松对生产要素、各行业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约束,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此外,还要看到疫情冲击背景下的各种积极变化和新机遇,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前景和结构转型要保持谨慎乐观。任何一种巨大的外部冲击过后,都会对社会行为模式产生一定的长期影响,也会促使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促进很多新技术应用。比如,面对疫情的冲击,信息化程度越高、自动化程度越高的企业受到的冲击越小,这必将加快企业对5G通信、云计算、人工智能、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应用,使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扎实。

  七、加强组织领导,杜绝各自为政出现偏激“一刀切”

  40多天来疫情防控斗争的实践再次印证,党的领导是我国最大的政治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战胜一切困难的根本制度保证。疫情防控是一场“大考”,考的是忠诚担当,考的是能力水平,考的是作风状态,也是对党的建设的一次实战考验,要求我们必须答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张大考卷,奋力夺取全面胜利。重要的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12日、23日和3月4日等有关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当地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首先,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统筹双抓中的坚强政治保证作用,加强完善战时指挥体系,更加扎实做好城镇复工复产和农村春耕备耕生产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重视发挥企业和村社党组织作用,努力把风险降到最低,把复工达产和春耕备耕提升到最佳状态。

  其次,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统筹双抓中的表率作用,带头深入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春耕备耕一线,弘扬斗争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因地因时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再次,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统筹双抓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激励措施,注重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表现优秀的可以火线“纳新”、火线“提拔”,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工作纪律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复次,各地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始终保持旺盛状态和战斗姿态,汇聚起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作者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光明日报光明理论专家,自治区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基地办主任、研究员,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党史顾问,广西民族工作咨询委员,广西党史特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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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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