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2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李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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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遗产评定标准

  要列入世界遗产名单,必须具备非常杰出的普遍性价值,而且至少具有以下10项判断标准的其中一项(前6项为文化遗产标准,后4项为自然遗产标准)。

  1 创造精神的代表作;

  2 在一段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技术、古迹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3 能为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 是一种建筑、建筑整体、技术整体及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现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 是传统人类居住地、土地使用或海洋开发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或者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由于不可逆变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 与具有突出的普遍意义的事件、活传统、观点、信仰、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

  7 绝妙的自然现象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区;

  8 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包括生命记载和地貌演变中的地质过程或显著的地质或地貌特征;

  9 突出代表了陆地、淡水、海岸和海洋生物系统及动植物群落演变、发展的生态和生理过程;

  10 是生物多样性原地保护的最重要的自然栖息地,包括从科学和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濒危物种栖息地。

  世界遗产申报的基本程序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件,世界遗产的申报需要完成11个基本步骤:

  1 一个国家首先要签署《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保证保护该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成为缔约国;

  2 缔约国要把本土上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出一个预备名单;

  3 缔约国从预备名单中筛选要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

  4 缔约国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预备名单提交表格》;

  5 缔约国把填写好的提名表格寄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正式申报;

  6 缔约国向世界遗产中心(世界遗产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申请文本;

  7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检查提名是否完全,并送交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评审;

  8 世界遗产专家到现场评估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情况。按照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标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对缔约国递交的提名材料进行评审;

  9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提交评估报告;

  10 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的7名成员审查提名评估报告,并向委员会提交推荐名单;

  11 由21名成员组成的世界遗产委员会最终通过表决决定入选、推迟入选或淘汰的名单。

  (第5项至第11项的工作周期最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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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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