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04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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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自治区党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开展公开推荐自治区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业部分空缺职位拟任人选。

  一、公开推荐的职位及名额

  1.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2.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1名

  3. 自治区党委党校副校长1名

  4.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1名

  5.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1名

  6.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1名

  7. 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1名

  8.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

  9. 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1名

  10. 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1名

  11. 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1名

  12. 广西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1名

  13.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推荐范围

  面向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开推荐。上述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并符合推荐职位的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推荐为自治区直属机关职位(第1-11职位)人选的对象,须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下同);或担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或担任设区市、自治区直属机关直属企业正职3年以上。

  推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企业职位(第12-13职位)人选的对象,须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担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企业副职2年以上,或担任副职和中层正职累计5年以上;或担任设区市、自治区直属机关直属企业正职5年以上。

  2.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 身体健康。

  4. 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职位具体要求

  1.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熟悉宏观经济理论、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知识,近3年来主持过重要决策调研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发表过有价值的综合文稿或调研文章,中共党员。

  2.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职位:从事党务工作5年以上,熟悉党的建设政策法规和工作业务,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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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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