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金融政策
协调全区各类金融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授权其重点县金融分支机构享有地级市金融分支机构同等贷款审批权限。协调各类金融机构适当提高重点县的融资额度,切实帮助重点县各类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保持重点县对产业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合理增长。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对重点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点产业,在信贷投放上给予重点扶持。拓宽融资渠道,推进信贷品种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指导帮助重点县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重点县成立专业投融资主体,建立健全企业资信评估制度、信用担保体系和借贷体系,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能源政策
建立节能专项基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轻重点县能源供给压力,加大能源保障扶持力度。加强重点县各项能源需求预测管理,对重点县的企业各项能源需求予以优先保障。加快重点县电网建设与改造,促进主干电网与地方电网协调发展,服务重点县的重点产业和项目。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部署,围绕降低能源消耗目标任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工业排放标准。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积极对企业节能情况实施监控,采取严厉措施对超标企业进行治理整顿,确保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加大节能监督与督察力度,深入推进企业节能行动。
5.激励政策
对“十二五”期间全区新晋全国百强和西部百强县进行适当奖励,建立健全重点县考核奖励政策。建立经济强县评价考核体系,每年由自治区发改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县发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自治区拿出专项经费,对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取得显著成绩的重点县给予奖励。实行重点县动态管理考核制度,在保持25个重点县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对因重点领导干部重视不够、方法不多、政策落实不力等原因导致重点县经济发展没有明显进展,相关工作达不到自治区有关要求的,取消其重点县资格,等额增补符合条件的县为重点县。实行重点县干部重点关注培养制度,对在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干部,由组织部门优先考虑提拔任用。
(六)实施范围
《规划》在充分参考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和西部县域经济百强县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广西培育发展经济强县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总量规模(50%)、均量水平(20%)、发展速度(20%)和质量效益(10%)四个方面对全区具有全面统计数据的91个县(市、区)进行评价分析,侧重考虑县域经济发展潜力、发展速度和发展空间,突出考虑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等指标,同时兼顾考虑各县(市、区)对培育发展经济强县的积极性与思路,依分值排序确定了临桂县、桂平市、横县、扶绥县、北流市、平果市、武鸣县、田东县、岑溪市、藤县、兴安县、灵川县、阳朔县、苍梧县、荔浦县、博白县、宾阳县、柳江县、靖西县、陆川县、灵山县、平南县、兴宾区、玉州区、八步区等25个县(市、区)作为我区培育发展经济强县首批重点县。2010年,25个重点县总面积7.11万平方公里,占全区的30.04%;总人口2184.97万人,占全区的42.35%;生产总值2906.19亿元,占全区的30.37%。这些县域发展基础较好,其中个别县已经是西部百强县,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表现良好,将巩固提升我区在西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地位,并形成我区培育发展全国经济强县的坚实后盾。
三、如何组织实施广西培育发展经济强县规划
要实现全区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必须有县域经济的支撑,抓全区的发展首先要抓县域经济。为此,我们组织编制了广西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十二五”规划,自治区人民政府已经同意该规划作为“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如何抓好经济强县规划的组织实施,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成立培育强县领导小组和专职机构,强化工作落实
为抓好培育强县工作,自治区将成立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地市市长及自治区发改、财政、工信、国土、环保、交通、住建、农业、商务、招商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加强对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自治区强县办”,设置在自治区发改委),负责培育发展经济强县的日常工作,强化自治区对重点县“创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跟踪服务。建立相关部门工作联席制度,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培育发展经济强县联席会议,对重点县及有关部门在推进“创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予以及时协调解决,为规划实施和全区培育发展经济强县提供有力组织支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规划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制定相应工作任务和配套政策。
各重点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列入重要议程,尽快成立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一名县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设在发改部门,并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专职负责“十二五”时期本县的“创强”工作。
(二)编制县级培育强县规划,制定加快发展计划
《广西培育发展经济强县“十二五”规划》是“十二五”时期我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一个总纲。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培育发展经济强县纳入县委、政府的重要议程,立即着手制定县级培育发展经济强县规划和“三年倍增计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快发展计划。编制经济强县规划,是广西建区以来的头一回,没有历史基础,也没有现成经验。要高标准、高效率地编制好县级规划和制定加快发展计划,必须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落实项目,绝不能马虎应付,草率完成。根据我委前段时间编制规划的经验,我认为编制县级经济强县规划和制定加快发展计划应重点把握以下内容及抓好相关工作。
1.理清经济发展思路,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与重点。产业是富民强县的基础,是培育发展经济强县的载体。要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关键是廓清发展思路,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与重点。各县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工则工,防止脱离实际、跟风赶潮。要错位发展、重点突破,集中力量发展条件成熟、前景看好、特色突出、对县域发展带动力大的产业。比如,旅游资源富集的,就大力发展旅游业;能源和矿产资源丰富的,就在开发利用和转化加工上做文章;区位和交通条件优越的,就大力发展物流业;农副产品集中的,就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要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适应市场需要,发挥市场作用,不搞行政命令,不搞包办代替。保持产业竞争力,关键是要加强资源要素动态组合,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水平。当前,要抓紧用好我区扩大对外开放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机遇,把招商引资与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升级结合起来,在做大规模、做精产品、做优质量、做强品牌上下功夫。要按照“空间集聚、资源集约、产业集群”的总体要求,实行差异化政策,大力扶持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壮大,着力培植一批国内外知名、市场竞争力强的县域经济龙头企业和优势品牌,努力形成“一县一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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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是自治区扶贫攻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工程,为了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4月27—28日,自治区在河池市召开了全区扶贫生态移民现场推进会。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先后实地参观了大化瑶族自治县生态民族新城,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民进城创业园,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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